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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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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警示


发布时间:2015-11-17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同学们:

11月上旬,我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排查。但根据学生处的日常检查发现,我校仍存在有个别学生违反学校规定,非法张贴、发放涉及宗教内容的海报或传单(如:含有“以马内利”内容),甚至到学生宿舍进行宗教宣传的行为。《宪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任务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在学校成立当有宗教背景或宗教意图的社团组织,不得强迫、引诱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不得在学校内举办任何宗教活动和培训班,不得拉拢引诱不信教学生信仰宗教,不得开展各种包含宗教内容的集会活动,不得在校园内利用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宗教传播活动。

另外,随着互联网金融、校园个人无担保贷款等新兴借贷方式的发展,学生通过各种互联网和私人借贷公司借款的案例越来越多,当中也出现了部分校外行骗人员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进行诈骗;有些学生因为过度贷款消费引发的高利率导致个人债台高筑;学生因担任校园代理,推销业务导致影响他人休息,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请同学们培养合理消费、量入为出、不盲目攀比吃穿的消费观,形成善于算账、注意风险、合理投资、谨慎借贷的理财观,保证自己的学习与生活质量,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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