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教学科研  人才培养  招生就业  校友之家  党团概况  学校首页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正文

我院教师刘军荣获”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03-13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5]4号)文件,我院教师刘军荣获”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
    2014年我院以建设文明学院,提高学院全体师生道德修养和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教学、科研、党建、学生工作、学院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一系列创建工作开展让学院呈现蓬勃向上的面貌,增强了师生凝聚力,为学院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学院教师荣获省级文明教师荣誉,既是文明创建工作的成绩的体现,也会成为学院创建工作新的动力。

上一条:财政税务学院召开11级毕业生工作会议 下一条:财政税务学院召开第一届教职工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