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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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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为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确保校园安全,现将2017年清明节假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离校安全管理。对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排查,如临走时拔掉插座,检查门窗是否锁好,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做好出行安全教育。学生在外出途中遵守公共秩序,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严禁参与赌博、打架斗殴、色情文化娱乐等不良活动。清明假期期间提倡文明祭扫,开展网上祭祀革命先烈活动。

    四、严格考勤制度。各班班长支书要对每个同学的去向进行登记。如有意外情况,在第一时间与院系老师联系。

    五、禁止组织学生外出打工和春游。任何班级、个人不得在假期期间组织学生外出打工和春游。

    六、放假时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4日(清明节)放假,4月1日(周六)上班。原4月1日(周六)与4月3日(周一)安排的教学活动进行对调。4月2日(周日)原安排的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财政税务学院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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