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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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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舍禁止养宠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0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1.根据《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个人养犬必须独户居住。不合规定的养犬行为,将由相关单位没收犬只,并处一千五百元以上二千五百元一下罚款。

2.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学生公寓内不得饲养宠物、从事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将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财政税务学院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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