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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共青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2013-201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03-21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对团员、团干进行考核、督促、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意识以及加强团干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为使广大团员认识自身不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校团委组织开展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第一阶段:学习提高阶段(3月18日—3月25日)

   学习教育要以团员意识教育为中心内容,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学习提高阶段,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要召开会议,宣传教育评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团员的认识水平;要全面调查了解团员思想状况,准确把握学生思想脉搏,做到有的放矢。学习教育要结合当前社会发展实际,要结合我校改革发展实际,要结合团员学生的思想实际,围绕我校共青团工作总体安排,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全国学校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纪念“五四”运动、弘扬“五四”精神作为主要内容来安排。

   学习教育可以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理论灌输和实践教育相结合。在此阶段,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安排1至2次集中讲授团课。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民主评议是整个教育评议活动的关键,其基本做法是:首先,由团员对照《团章》对团员的要求和团员评议注册标准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内容包括:

  (1)政治觉悟。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共青团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关心时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扰,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思想品德。树立崇高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和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为人诚实,实事求是,主持正义;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树立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基本文明修养。言谈举止文明、文雅,礼貌待人,爱护公物,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公益劳动,按照学校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宿舍卫生、教室卫生、校园卫生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4)业务学习和科技学术活动。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治学态度严谨,遵守学习纪律,有进取精神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表现。

  (5)团的组织观念。遵守团的纪律,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行使团员权利,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承担班级的工作任务,交纳团费,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6)团的知识和理论素养。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和有关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知识,对一般社会思潮和现象分析、鉴别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7)社会实践活动。明确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按照学校统一布署,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巩固消化活动成果等情况。

  (8)学雷锋志愿者活动。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学雷锋志愿者活动,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奉献社会,服务他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有固定的服务项目、内容,有扎实有效的实际行动和活动的效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9)文体活动。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早操和业余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等方面的情况。

   然后,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个人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按照以上九个方面进行评议,充分肯定成绩,对不足的方面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最后,团支部根据团员大会、团小组会的评议意见,结合团员的一贯表现,做出综合评议,并填写统一印制的《共青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登记表》。对团员评议共分四类:(1)优秀团员。即在九个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2)合格团员。即能达到以上九个方面的要求的。(3)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即离以上九个方面有一定的差距,经过教育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4)不合格团员。即在以上九个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法乱纪,丧失共青团员条件的。

第三阶段:表彰先进与组织处理阶段(3月31日—4月10日)

   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评比表先工作,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需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校团委批准后发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标记(总数控制在本单位团员的5%、优秀团干控制在本单位团干数的10%)。“五四”青年节前后,校团委将召开大会予以表彰。对于表现突出并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团员,团组织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经支部评议,上级批准的优秀团员与合格团员,由团支部办理本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暂缓注册,待他们克服缺点,取得明显进步后,经团支部讨论同意,可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如无进步表现,要待下次团员教育评议时决定是否注册。对不合格团员要重点进行帮助教育,有明显进步的,可在半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评议,认为已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给予注册。经过教育帮助无明显进步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校团委批准予以团内除名。违反团纪的团员要及时按正常程序给予团纪处分。《共青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登记表》均应装入团员个人档案。

                                              共青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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