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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生处“关于防止学生寒假外出打工上当受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8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各院、系、部:

    近段时间以来,我校发现有非法中介、个人私自以学校的名义张贴小广告招募学生外出打工,给同学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寒假将至,为维护学生切身利益,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经学校研究,现就寒假学生外出打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校没有组织、委托、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

    二、校内任何师生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对组织者给予纪律处分。情况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院、系、部要认真核查本单位学生外出打工情况,并对外出打工学生做好安全教育、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防止学生参加非法中介和个人组织的校外打工,确保学生安全度过假期。

    四、各院、系、部要在学生离校前将学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学生。

                                      

                                                       学生处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

郑州警方总结假期打工十个安全提示

寒假期间,很多学生到社会上去打零工挣钱,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生处把郑州警方总结的十个安全提示印发给大家。

●防止中介的诈骗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给学生找工作。对于中介,要看清中介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进行网上查询,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与执照相符(应看其执照正本)。

●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

对于自己满意的工作,在正式工作之前一定要确认用工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是否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如果没有合法的执照、固定的营业场所等,一定不要同意工作。

●不轻易缴纳任何押金

当用工单位以管理为名,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保证金时,要谨慎,以防缴纳后被单位以各种理由扣留,不予返还。如果确实要缴,应将费用的性质、返还时间等方面明确写入劳动协议,以免被随意克扣。

●不抵押任何证件

当用工单位要求以学生本人的有关证件作抵押时,一定要拒绝,谨防证件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成为非法活动的工具。证件的复印件也要谨慎使用,在递交复印件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目的,使用完毕后最好收回。

●防止陷入传销陷阱

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别人,有些同学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亲戚、老师和朋友。同时,通过同学或朋友介绍找工作的大学生,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陷入传销陷阱。

●不到娱乐场所工作

娱乐场所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常常有不法分子出没。为保障人身安全,尽量不要到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工作。

●不做高危工作

有些工作危险系数高、劳动强度大,如建筑工地、机械零件加工等工作,容易发生意外,学生身体容易受到伤害,尽量不要从事此类工作。

●要签订劳务协议

有些用工单位在学生工作结束时以各种理由克扣学生工资,侵害学生利益。大学生应在工作开始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协议书一定要权责明确,如工资额度、发放时间、安全等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方面,一定要在协议中详细说明。

●女生不单独外出约见

有的女生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比较差,在对方约见时,不加考虑就去见面,有时会遇到危险。建议女生不要单独外出约见,尽量不要在夜间工作,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和同学结伴外出工作。

●防止网上欺骗

有的个人或者小公司在网上发布信息,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工作,比如翻译、创作等。然而学生从网上把邮件、创意等内容发过去以后,就会被告知不能采用,其实他们已经利用了学生的信息或智力资源,但是在网上很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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