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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2023级本科转专业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29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殷强

成员:梁长来、王磊军、郝秀琴、张岚岚、南路华

二、转专业对象

我院2023级本科学生,包括财政学类专业和税收学(数字税收)专业

二、转专业细则

(一)转专业条件

1.申请资格

2023级本科生,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健康,符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4]27号)所要求条件的,均可申请转专业。

2.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4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4]27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7)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3.未到达专业转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提出申请: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以上情形,学院可根据学生情况综合审定,不占用专业(类)公布的计划名额。

4.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次其他专业、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次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3)本科二批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合作办学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艺术类其他专业;

(5)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二)转专业名额

我院财政学专业拟接收15名转入学生;税收学专业拟接收15名转入学生;税收学(数字税收方向)拟接收60名转入学生。

凡是具有转出意愿且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

(三)转专业考核

1.转入考核

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申请转入的同学需参加转入考核。

转入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前一年学分绩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30%,绩点换算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40%。

笔试内容为数学。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性格、兴趣、专业认知、学习规划、所获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考核。转入学生需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前一学年成绩单、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个人转专业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

学分绩点按以下标准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换算成绩=学分绩点×10+50

(四)工作程序

1、4月17日—19日,制订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备案;

2、4月28日—29日,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

3、4月30日8:00-5月6日17: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转专业线上申请。学生每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5月7日17:00前,申请转入财政税务学院的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财政税务学院教学办(教科B54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5月8日,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6、5月9日-17日,财政税务学院组织考核并公示,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财政税务学院于5月17日17:00前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同意转入XX专业”意见)和《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备案。

7、5月20-28日,第二阶段报名、转入考核及公示。5月20日8:00-17:00,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的学生,可在系统中填报第二阶段志愿专业,并于5月21日17:00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转入学院。5月28日17:00前,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并将第二阶段《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同意转入XX专业”意见),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规定

(一)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生档案,转出学院应于新学期第一周内移交学生到我院,我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妥善保管,并做好交接手续。

(二)获准转专业学生学费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财政税务学院监督执行,并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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