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工作的通知》,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表》,经对院系各班深入调研了解,及班级认定小组审核,财政税务学院在此次微调中没有微调人员,现予以公示。
财政税务学院
2024年3月4日
说明: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
2.在公示期间内如有问题请致电0371-86159330,逾期不再受理
上一条:财政税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下一条:《财政税务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实施办法》面向全院学生征求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