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工作的通知》,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表》,经对院系各班深入调研了解,及班级认定小组审核,财政税务学院在此次微调中没有微调人员,现予以公示。
财政税务学院
2023年3月4日
说明:
1.公示时间:2023年3月4日至3月10日
2.在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致电0371-8615933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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