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毕业生政治审查工作,本着对工作负责、对研究生院校负责、对用人单位负责、对学生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毕业生政治审查工作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政审工作是由学院党委按照毕业生应聘单位或考研学校的要求针对毕业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学习、生活和奖惩等情况进行的综合审查和评价。
二、需要政审的学生应填写《财政税务学院毕业生政审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奖惩情况等,由学生导师、毕业班辅导员先行审核、学院团委复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政审材料报请学院党委审批备案并出具政审材料。
三、学院可提供的政审材料
(一)毕业生证明;
(二)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
(三)学生在校期间有无违规违纪证明;
(四)党员、积极分子身份证明;
注:已毕业学生个人学籍档案证明、成绩单等由学校档案馆统一出具。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政审材料应按照应聘单位或考研学校要求如实填写。
2.毕业生填写《财政税务学院毕业生政审申请表》时,基本信息要准确真实,导师、辅导员应从思想政治、学习、生活和奖惩等方面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学院团委负责复核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和奖惩情况,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为毕业生出具政审材料。用人单位来校进行政审谈话时至少需要一名导师和一名辅导员参加。
3.规定中提到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务必齐全,否则学院无法履行审核盖章手续。
本规定解释权归财政税务学院所有,自2022年8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