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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各团支部:

按照《关于选拔2021——2022学年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工作负责人的通知》(财税团〔2021〕15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预备公开遴选2021-2022学年学生会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基本条件

1.学生会工作人员须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生会工作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处分;

5.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遴选岗位和数量

院学生会设置5个工作部门,包括办公室、学业发展部、权益服务部、身心发展部、学术实践部,每个工作部门负责人不多于2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多于5人。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

1.推荐单位指导被推荐人填写报名表;

2.有意愿参选的同学依据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自主报名,将报名表提交至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地点;教科楼B座541

联系人:彭若钊17550200598

(2)综合考察

由学院团委对报名者履职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考察,具体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进行全院公示。

(4)正式录用

公示结束后,确定财政税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录用名单,报校团委备案;根据学生会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具体分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鼓励积极参与。各支部要树立大局意识,广泛宣传,让广大学生正确认识遴选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动员、鼓励本学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与遴选,增强竞争意识,形成良好氛围。

(二)正确引导,做好思想工作。本次遴选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支部要及时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观念,端正思想认识,克服思想顾虑,切实保证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操作,严明组织纪律。各支部、团学组织各部门要正确对待学生和组织的选择,引导学生干部自觉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遴选工作有序、健康进行。

共青团财政税务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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