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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关于2016年暑期学生留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为做好2016年学生暑期留宿相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学工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留校住宿手续办理

(一)留宿时间

2016年7月6日至8月23日

(二)审批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并填写《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表》,学生家长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以班级为单位交于学院团委办公室,由学院进行审批。申请暑期留宿必须经家长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批准。

2.后勤处宿管科根据最终审批结果,以审批单位相对集中的原则安排分配床位。

二、宿舍、食堂、教室开放情况

(一)宿舍开放范围

1. 怡苑1号、2号、3号楼全部开放,居住2013级本、专科学生。

2.2015级、2014级本、专科男生集中居住在雅苑4号、5号楼,女生集中居住在雅苑6号、7号、8号楼。

(二)食堂开放范围

第一食堂

(三)教室开放范围

第二教学楼  

三、留宿学生安全管理

1.注意出行安全。留宿学生不去偏僻区域和环境复杂的区域,尤其是女生晚上不要单独外出。不到龙子湖区域和周边地区进行游泳、烧烤等活动。外出时要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防止被抢、被盗、被骗。

2.注意饮食安全。不到学校以外周边无证摊贩处购买食物。食用不洁食物,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3.严格住宿管理。留宿学生要服从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严禁学生夜不归宿;不得向校外人员出租床铺;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烧水,不得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宿舍内不得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

4.规范在校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和旅游;今年暑期我校将承接举办河南省大学生运动会,学生在校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遵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文明礼仪规定》。

如发现有学生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的,可取消其假期留校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财政税务学院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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