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教学科研  人才培养  招生就业  校友之家  党团概况  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财政税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2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财政税务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一、复试形式及准备

1.复试形式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的形式进行,统一使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平台。

2.考生准备工作

1)准备远程复试的设备。需要准备两台设备(带摄像功能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才能参加考试,积极准备设备并安装好必要软件。

2)复试环境。准备安静的应试房间,需要具有良好照明条件和稳定的网络;房间内要有简单桌凳,桌面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摄像设备能完整清晰拍摄到桌面、考生上半身和房间背景,不得有任何遮挡。

3)复试文具。提前准备空白A4幅面纸张、考试用笔等文具,使用前需向监考老师双面展示纸张或其他文具无任何标记。

4)个人证件。需提前备好个人身份证、准考证,并置于桌面左上角备查。

二、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专业课笔试试卷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3.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为主,满分为100分。

4.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口语和听力两个单元,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满分60分,口语能力满分40分。

5.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形式均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三、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5月24

时间

内容

备注

8:309:30

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方可进行后续复试工作

10:00--11:00

专业课笔试

 

14:00—18:00

英语口语、听力

 

5月25

8:30—18:00

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四、复试过程及组织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课笔试。学院采取视频监考,考生答卷实时上传。

2.专业综合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采用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3.考生在复试时若出现网络中断,即终止该考生该单元测试,网络稳定后,再重新对该考生进行测试,重新测试时应更换该测试单元试题,不得与之前试题内容一致或雷同;没有特殊原因,中途断线考生在本测试单元全部结束前仍未恢复连接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每个科目或单元的测试时间终了,考生务必第一时间按要求提交复试结果,否则取消该科目或单元成绩。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确定;测试时所有面试教师在场,如有面试教师因故离场,应暂停考试,待人员到齐后继续进行测试。

5.笔试试卷由学院统一收齐后,密封并流水作业评卷,评卷教师分别签字。复试结束后,学院妥善保存考生笔试纸质版和电子版试卷备查。

6.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试、英语能力测试)结束后,学院须通过远程复试平台下载监控录像留存,并于复试结束后刻光盘上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要求

1.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 2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 50% 。

2.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 60% +复试成绩 × 40%。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争议处理

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受理电话:0371-86159331刘老师。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和解释,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电话:0371-86155836。

 

 

                                   财政税务学院

                                 20205月22

上一条:财政税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下一条:财政税务学院2020届毕业生三好学生标兵评选结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