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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郑州市关于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43-5日放假调休3天的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3.28日的通知“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人员健康管理、管控聚集性活动、校园健康总体“日报告”“零报告”、校外人员入校核查、高校学生临时离校报备等防控措施。”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期间的管理要求明确如下:

一、文明祭扫

大学生应响应国家号召,鼓励文明、绿色、远程祭扫活动,尽量减少外出,避免扎堆聚集。各班在节日期间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借助民政部门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祭扫活动。

二、疫情防控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虽然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零星地区仍有疫情反复,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做好以下要求:

(一)离校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二)在外不扎堆、不聚集,不参加超过10人以上的各类活动;

(三)不去一些封闭且人多的公共场所;

(四)放假期间离开河南省的同学,返校时请本人携带7日内核算检测报告,来院系备案。

三、请假审批

(一)43-5日法定假日需要暂时离校的同学,提前1天在各班进行离校去向登记,放假期间不再进行登记;

(二)其他时间请假按照之前要求进行“面请”,有课的同学一律不批,放假期间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请假审批;

(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离校登记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出校门受阻后,请及时联系各班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一)离校前应签订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

(二)留意班级群、钉钉群等工作群里的通知,并及时回复;

(三)如实反映个人活动轨迹,杜绝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四)在外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清明节放假离校个人安全承诺书





                                   财政税务学院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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