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5]4号)文件,我院教师刘军荣获”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
2014年我院以建设文明学院,提高学院全体师生道德修养和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教学、科研、党建、学生工作、学院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一系列创建工作开展让学院呈现蓬勃向上的面貌,增强了师生凝聚力,为学院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学院教师荣获省级文明教师荣誉,既是文明创建工作的成绩的体现,也会成为学院创建工作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