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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税务师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5-12 编辑:财税学院 点击:[]


一、专业简介

财政税务学院税务专业是2009年获教育部批准我校试办的目录外专业,2010年正式开始招生。2012年,税务专业定名为税收学专业,是河南省设立的第一个税收学专业。2014年财政税务学院获得税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河南省唯一的税务专硕招收单位。2022年税收学专业(数字税收方向)获得审批并开始招生,是国内首批设立的融合性税收学专业之一。

税务师微专业围绕税务师职业所需的核心素养,课程设置对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科目,旨在培养学生税务师职业领域所需的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助力学生通过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考试。

二、培养目标

财政税务学院税务师微专业面向全校学生,旨在培养具有税收学理论基础,掌握税收相关制度与政策,具有扎实的税收、会计知识与技能,熟悉相关涉税法律与实务操作,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能灵活运用现代财税理论、知识技能与工具分析解决涉税实际问题,能够在大中型企业、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从事税务管理、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等涉税和会计核算方面工作的高级税务管理人才。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招生对象:要求面向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及研究生),原则上每位学生限选1个微专业修读。

招生计划:100人左右。

四、学制、学分及证书

学制:原则上为2个学期,最长3个学期。

学分:学生需要修满15学分。

学习证明发放: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正常学业结束如果不能获得微专业证书,已获得学分可以抵充通识教育选修课和专业拓展选修课学分。

五、收费标准

学生报名微专业学费参照财务处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生按学分缴纳微专业学费,120元/学分,完成“税务师”微专业全部课程的学习共需缴纳学费1800元。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

学生因各项原因终止或自愿放弃微专业修读,由主办单位可按未修课程学分所占比例退还学费。

六、课程设置

七、教学安排

原则上微专业和主修专业一样正常选课,选读学生与该主修专业或者双学位专业学生同堂听课,如选读人数超过30人,经审核,可独立开班。

如果独立开班,课程学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授课时间一般选择在周末或者周一下午。

八、报名方式及选拔要求

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登录教务系统报名。

要求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薛老师

联系地址:建树楼6楼经济学部

联系电话:徐老师0371-86159330;薛老师0371-86552735

微信群:注明微专业报名。

图文:薛桂芝 初审:梁长来 复审:赵德昭 终审:彭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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