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2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殷强
成员:梁长来、王磊军、张岚岚、南路华
二、转专业对象
我院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转入学生考核细则
(一)转专业条件
1.申请资格
2021级本科生,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身心健康,符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1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转专业。
2.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2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22]21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
(8)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3.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不同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4.优先考虑情形
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 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二)转专业比例
财政税务学院经研究决定允许转入学生的比例为该专业总学生人数的15%,财税学院2021级共195人,允许转入人数为30人。申请转出的学生符合转专业要求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均可报名。申请转入的学生,经学院审核转入资格后,均可参加转入专业考核。
(三)转专业考核
转专业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前一年学分绩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20%,绩点换算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50%。
笔试内容主要是对我院专业的认识、学习规划等方面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性格、兴趣、对专业认知等方面的考核。
学分绩点按以下标准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换算成绩=学分绩点*10+50
(四)工作程序
1、5月3日—6日,制订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备案;
2、5月7日—9日,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
3、5月10日-11日,组织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学生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5月11日17:00前交学生所在学院,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5月12日-14日,转出院系公示审核名单,公示无异议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署转出意见及公章后,于5月14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
5、5月17日-25日,转入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并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6、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审核,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学生可准予转专业。
三、考核时间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15:30
笔试地点:教科楼B座555
2、面试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6:00-17:30
面试地点:教科楼B座556
3、学分绩点转换:2022年5月18日
四、其他规定
1.获准转专业学生学费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收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财政税务学院
2022年5月9日